关于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湛金监罚决字〔2024〕34号)(湛金监罚决字〔2025〕1号)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
2025-12-25
关于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湛金监罚决字〔2024〕34号)(湛金监罚决字〔2025〕1号)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
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》(银保监发〔2021〕14号),现将广东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雷州农商银行)行政处罚情况披露如下:
一、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湛金监罚决字〔2024〕34号)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对雷州农商银行存在“转嫁押品评估费”的违规行为予以35万元罚款,对唐益、陈田和何育连给予警告处罚。
二、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湛金监罚决字〔2025〕1号)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对雷州农商银行存在“贷款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”的违规问题予以50万元罚款,对李忠、何华朋和陈明给予警告处罚。
对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,雷州农商银行严格落实监管要求,并已完成整改,同时举一反三,强化业务合规管理,提升管理水平。
广东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25日